
從國家治理經驗 看香港制度

從國家治理經驗 看香港制度
近年,西方民主制度在經濟競爭日益激烈和社會嚴重分化的情况下,愈發顯出管治能力下降。政黨頻繁更替,削弱了政府施政上的連貫性和穩定性,令貧富兩極化、氣候變化等重大民生議題,難以得到有效回應。其產生的惡性循環——政績不彰、民意不濟、認受性不足——令民粹主義成為主流。

這說明,制度之真正價值不僅在於形式上的民主和程序上的公義,更在於執政者是否有能力建立共識、統籌資源、持續回應社會需要,並把制度優勢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治理成果。
國家治理關鍵 在統籌與落實
從制度來看,我國幾十年來高速有序發展,其績效的確跟西方民主之失效形成強烈對比。以前不少人批評我國制度是中央集權,但經過多年不斷改善進步,本人認為香港在制訂五年規劃之際,也值得認真認識我國今日的治理制度。
國家如此大,程序固然重要,惟卻不止在於形式,而在於能否憑藉統籌能力,持續推動發展、回應民生需求、改善社會問題,並在超大規模的運作裏維持社會穩定性。
以「十五五」規劃為例,它不止是中央向地方發出的一紙行政命令,而是一套在當前日益複雜且充滿風險的內外環境中,尋求破局的策略治理方針。這套規劃經由多層次參與和反覆討論修訂,過程中不斷整合國家戰略思維與地方實際情况、吸納專家建議,還能夠兼顧產業需要與社會發展期望。
其民主不等同西方式民主,實際上卻涵蓋政策研究、意見吸納、諮詢協商、地方試點、基層反饋與後續評估等機制,在決策形成與政策落實過程中,持續整合多方意見、調校方向和結果。
若以績效來看,國家在治理上確實能夠體現相當強的制度特點。就如團結香港基金主席陳智思曾多次分享,他在履職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的10多年間,親身見證國家如何圍繞既定目標,逐年推進各項重點工作,確保五年規劃所定的任務逐步落實,尤其眼見國家成功脫貧、解決空氣和水污染等深層社會問題,使他大開眼界,原來五年規劃並非紙上談兵,而是說到做到。反觀,以高效見稱的香港,在貧富懸殊與環境生態問題上卻未見明顯改善。
治理能力 須落實到基層
若說五年規劃體現的是宏觀層面統籌能力,那麼國家如何使普羅大眾既可在多方面改革裏參與其中,又能夠得益於改革,且又保持社會穩定呢?2017年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印發的《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》,便是其中一份值得參考的文件。
該文件將城鄉社區界定為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,強調在政府主導下,以居民需要為本,透過多方參與和共同治理,建立社區協商機制,提升公共服務水平。這正反映國家把政策治理成效與協商機制掛鈎,將宏觀政策轉化為基層治理基礎。
中央透過這類指導文件,把「以人民為中心」理念作為基層治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依據,地方政府更需在實際施政中貼近居民需要。今天若走進任何一個內地大城市的社區,不難見到政府辦公場所向市民開放,歡迎居民入內查詢和反映意見。
香港雖然並非採行西方式民主制度,惟傳統上一直重視公開諮詢與程序公義。這些固然都重要,但其目的未必清晰,而香港的挑戰在於行政主導重點為何?它雖並非中央集權,卻未能產生所需的施政成效,市民對此也有不少怨言。反之,如何有效建立官民溝通機制,使政府能夠與民共議施政,成效才顯著呢?所以,我們更需探討的是:在行政主導制度下,我們要做什麼、怎樣做,才有助提升施政效能和社會參與?
香港可學到什麼
回顧過去,於英治時期,香港採用了不少在英國行之有效的政策,再因應本地情况加以調整而實施。其中,殖民管治下的「不干預」思維,更成為根深柢固的施政理念;但到了今天,卻成為程序主導為主軸的「被動」官僚文化。
回歸以後,政府施政主要體現於行政長官每年施政報告、財政司長預算案,以及個別政策藍圖。惟每年的施政報告始終未能承載長遠戰略和方向性的指標,加上行政長官任期為5年,施政重點往往較易隨着管治班子更替或政務官調動而調整,較難形成具延續性和統籌性的中長期政策方針。
面對愈來愈複雜的內在外在環境,加上港澳特區也成為國策一部分,單靠香港過去被視為「行之有效」的模式,已難以支撐當前日趨激烈競爭格局下所需的戰略方針。香港若要建立清晰的發展坐標,既要準確理解和主動對接國家發展大局,也要逐步形成符合自身定位與優勢的長策。
把行政主導制度 轉化為治理效能優勢
順着這個思路來看,香港若要從國家治理經驗中汲取養分,關鍵是以國策思維努力建設香港,善用行政主導優勢,比過去更廣泛有效吸納各方面意見,了解企業和基層痛點,打通部門之間壁壘,並以更強的統籌能力和施政決心發展香港,以更大決心破解深層次對社會之穩定構成隱憂的問題,例如貧窮、老舊樓宇管理等。
首先,政府應帶頭強化宏觀戰略性的政策研究,特別是關乎香港未來社會人口結構方面。經濟發展不能脫離宜居城市的基礎,而人口結構變化,應由政府持續監察、及早部署,只有先確立清晰的政策方針,方能更系統地檢視和調整房屋、教育等社會政策定位與方向,因為人才結構既影響經濟發展動能,也涉及移民政策與人口培育等長遠佈局。
另外,政府也須主動檢討和建立多層次的意見吸納與社會感知機制。今天香港面對的不是技術問題,而是複合型社會問題。倘政府只有由上而下的決策,卻沒有掌握社情與持續對話的機制,就很容易出現「政策初衷正確但社會感受不佳」的落差。
最後,政府需自我提升政策落實與跨部門協調能力。香港不少政策不是沒有方向,而是往往在部門分工、執行銜接與責任界面上出現瓶頸。面對五年規劃,正需要各部門同步建立時間表路線圖、建立持續檢討與評估機制,令施政由「有想法」走向「做得到」、「落到地」。
總括而言,當西方民主制度在經濟競爭加劇、社會分化加深下,愈來愈顯露出管治乏力、政策短視與政治內耗問題,香港更須明白,制度之真正價值從來不在於形式,而在於能否將制度優勢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成果。未來香港須善用行政主導制度優勢,除致力發展經濟外,以更大決心破解深層次矛盾,讓市民真正感受到發展帶來的改善與穩定。
近年,西方民主制度在經濟競爭日益激烈和社會嚴重分化的情况下,愈發顯出管治能力下降。政黨頻繁更替,削弱了政府施政上的連貫性和穩定性,令貧富兩極化、氣候變化等重大民生議題,難以得到有效回應。其產生的惡性循環——政績不彰、民意不濟、認受性不足——令民粹主義成為主流。

這說明,制度之真正價值不僅在於形式上的民主和程序上的公義,更在於執政者是否有能力建立共識、統籌資源、持續回應社會需要,並把制度優勢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治理成果。
國家治理關鍵 在統籌與落實
從制度來看,我國幾十年來高速有序發展,其績效的確跟西方民主之失效形成強烈對比。以前不少人批評我國制度是中央集權,但經過多年不斷改善進步,本人認為香港在制訂五年規劃之際,也值得認真認識我國今日的治理制度。
國家如此大,程序固然重要,惟卻不止在於形式,而在於能否憑藉統籌能力,持續推動發展、回應民生需求、改善社會問題,並在超大規模的運作裏維持社會穩定性。
以「十五五」規劃為例,它不止是中央向地方發出的一紙行政命令,而是一套在當前日益複雜且充滿風險的內外環境中,尋求破局的策略治理方針。這套規劃經由多層次參與和反覆討論修訂,過程中不斷整合國家戰略思維與地方實際情况、吸納專家建議,還能夠兼顧產業需要與社會發展期望。
其民主不等同西方式民主,實際上卻涵蓋政策研究、意見吸納、諮詢協商、地方試點、基層反饋與後續評估等機制,在決策形成與政策落實過程中,持續整合多方意見、調校方向和結果。
若以績效來看,國家在治理上確實能夠體現相當強的制度特點。就如團結香港基金主席陳智思曾多次分享,他在履職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的10多年間,親身見證國家如何圍繞既定目標,逐年推進各項重點工作,確保五年規劃所定的任務逐步落實,尤其眼見國家成功脫貧、解決空氣和水污染等深層社會問題,使他大開眼界,原來五年規劃並非紙上談兵,而是說到做到。反觀,以高效見稱的香港,在貧富懸殊與環境生態問題上卻未見明顯改善。
治理能力 須落實到基層
若說五年規劃體現的是宏觀層面統籌能力,那麼國家如何使普羅大眾既可在多方面改革裏參與其中,又能夠得益於改革,且又保持社會穩定呢?2017年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印發的《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》,便是其中一份值得參考的文件。
該文件將城鄉社區界定為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,強調在政府主導下,以居民需要為本,透過多方參與和共同治理,建立社區協商機制,提升公共服務水平。這正反映國家把政策治理成效與協商機制掛鈎,將宏觀政策轉化為基層治理基礎。
中央透過這類指導文件,把「以人民為中心」理念作為基層治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依據,地方政府更需在實際施政中貼近居民需要。今天若走進任何一個內地大城市的社區,不難見到政府辦公場所向市民開放,歡迎居民入內查詢和反映意見。
香港雖然並非採行西方式民主制度,惟傳統上一直重視公開諮詢與程序公義。這些固然都重要,但其目的未必清晰,而香港的挑戰在於行政主導重點為何?它雖並非中央集權,卻未能產生所需的施政成效,市民對此也有不少怨言。反之,如何有效建立官民溝通機制,使政府能夠與民共議施政,成效才顯著呢?所以,我們更需探討的是:在行政主導制度下,我們要做什麼、怎樣做,才有助提升施政效能和社會參與?
香港可學到什麼
回顧過去,於英治時期,香港採用了不少在英國行之有效的政策,再因應本地情况加以調整而實施。其中,殖民管治下的「不干預」思維,更成為根深柢固的施政理念;但到了今天,卻成為程序主導為主軸的「被動」官僚文化。
回歸以後,政府施政主要體現於行政長官每年施政報告、財政司長預算案,以及個別政策藍圖。惟每年的施政報告始終未能承載長遠戰略和方向性的指標,加上行政長官任期為5年,施政重點往往較易隨着管治班子更替或政務官調動而調整,較難形成具延續性和統籌性的中長期政策方針。
面對愈來愈複雜的內在外在環境,加上港澳特區也成為國策一部分,單靠香港過去被視為「行之有效」的模式,已難以支撐當前日趨激烈競爭格局下所需的戰略方針。香港若要建立清晰的發展坐標,既要準確理解和主動對接國家發展大局,也要逐步形成符合自身定位與優勢的長策。
把行政主導制度 轉化為治理效能優勢
順着這個思路來看,香港若要從國家治理經驗中汲取養分,關鍵是以國策思維努力建設香港,善用行政主導優勢,比過去更廣泛有效吸納各方面意見,了解企業和基層痛點,打通部門之間壁壘,並以更強的統籌能力和施政決心發展香港,以更大決心破解深層次對社會之穩定構成隱憂的問題,例如貧窮、老舊樓宇管理等。
首先,政府應帶頭強化宏觀戰略性的政策研究,特別是關乎香港未來社會人口結構方面。經濟發展不能脫離宜居城市的基礎,而人口結構變化,應由政府持續監察、及早部署,只有先確立清晰的政策方針,方能更系統地檢視和調整房屋、教育等社會政策定位與方向,因為人才結構既影響經濟發展動能,也涉及移民政策與人口培育等長遠佈局。
另外,政府也須主動檢討和建立多層次的意見吸納與社會感知機制。今天香港面對的不是技術問題,而是複合型社會問題。倘政府只有由上而下的決策,卻沒有掌握社情與持續對話的機制,就很容易出現「政策初衷正確但社會感受不佳」的落差。
最後,政府需自我提升政策落實與跨部門協調能力。香港不少政策不是沒有方向,而是往往在部門分工、執行銜接與責任界面上出現瓶頸。面對五年規劃,正需要各部門同步建立時間表路線圖、建立持續檢討與評估機制,令施政由「有想法」走向「做得到」、「落到地」。
總括而言,當西方民主制度在經濟競爭加劇、社會分化加深下,愈來愈顯露出管治乏力、政策短視與政治內耗問題,香港更須明白,制度之真正價值從來不在於形式,而在於能否將制度優勢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成果。未來香港須善用行政主導制度優勢,除致力發展經濟外,以更大決心破解深層次矛盾,讓市民真正感受到發展帶來的改善與穩定。







